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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关关于大力扶持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政策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7-07-17

 

西安海关关于大力扶持陕西省农业

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政策意见

 

一、对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属国内投资鼓励类、外商投资鼓励类及西部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减免的进口商品目录》(新)和《外商投资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在规定范围内的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单位凭国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办公室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国家林业局种子苗木进口审批表》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进口审批表》办理有关手续;

三、对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进口的15种饲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商品见附件一);

四、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在国家计划内进口钾肥、复合肥(具体商品见附件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单位凭国家经贸委授权机构签发的《重要工业品进口计划证明》及外经贸部授权机构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凭《外商投资企业进口配额证明》和《进口许可证》,向进口地海关办理手续;

五、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西安海关将对其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对出口信誉良好并达到A类企业管理标准的重点企业,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六、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可通过西安海关设立的“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报关窗口优先办理各项进出口通关业务。海关可根据企业事先申请,对一些在节假日期间需要紧急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节假日24小时预约查验制度”,及时办理货物验放手续,为企业提供通关和验放便利。对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海关将提供以下便利:可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并应企业要求,优先实行“门对门验货”;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放,免收保证金;对企业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免予取样化验;为企业优先提供EDI联网报关便利;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可向外经贸部申报成立进出口公司,海关优先为其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

七、西安海关对设在西安出口加工区内的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进行监管,实行下列优惠措施:

1、区内企业进口货物的关税、增值税免税范围:区内企业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基建物资;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2、出口优惠措施: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区内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余料、残次品、废品等销往境外的,免征出口关税。

3、区内企业消费税减免范围:国家对区内加工产品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从区外进入区内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及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办公用房的基础物资等视同出口,按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签发退税报关单,区外企业凭此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

4、区内加工贸易企业优惠政策: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海关不实行《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管理;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予以保税。

 

西安海关

OO二年八月

附件一:

 

进口饲料免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

 

序号

税则号列

货物名称

法定增值税税率(%)

执行增值税税率(%)

1

23012010

饲料用鱼粉

13

2

23012090

其他不适用供人食用的水产品残渣

13

3

23021000

玉米糠、麸及其他残渣

13

4

23022000

稻米糠、麸及其他残渣

13

5

23023000

小麦糠、麸及其他残渣

13

6

23024000

其他谷物糠、麸及其他残渣

13

7

23033000

酿造及蒸馏过程中的糟粕及残渣

13

8

23050000

花生油渣饼

13

9

23061000

棉子油渣饼

13

10

23062000

亚麻子油渣饼

13

11

23063000

葵花子油渣饼

13

12

23064000

油菜子油渣饼

13

13

23070000

葡萄酒渣、粗酒石

13

14

12141000

紫苜蓿粗粉及团粒

13

15

12149000

芜菁甘蓝、饲料甜菜等其他植物饲料

13

 

 

附件二:

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化肥目录

 

序号

 

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化肥名称

1

28342110

肥料用硝酸钾

2

31042090

氯化钾

3

31043000

硫酸钾

4

31052000

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5

31056000

含磷、钾两种肥效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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