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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关务公开手册 (发布时间:2007-09-29)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关务公开手册

 

 

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境或者出境的措施。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目前受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和作用

 

近年来,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情况十分严重,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具体体现在:(1)助长了对外贸易中的不正当竞争,扰乱正常的对外贸易秩序;(2)损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外商来华投资的外部环境;(3)败坏我国出口商品的声誉,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

海关作为进出口的监督管理机关,对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可以有效地制止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的对外贸易秩序,鼓励对外贸易企业公平竞争,合法经营,从而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

 

海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知识产权备案 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海关对其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应当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

(二)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知识产权备案经海关总署核准后,口岸海关对发现的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可以主动或者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予以扣留。

(三) 海关调查 海关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应当进行调查。但是,侵权争议的当事人将侵权争议提交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四) 海关行政处罚 对被确定为侵权的货物,由海关予以没收。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海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怎样申请知识产权备案?

 

申请知识产权备案,应当填写备案申请书并随附有关文件。有关备案申请书的填写和提交文件的要求,请浏览海关总署的互联网网站。该网站同时提供下载备案申请书格式的服务。该网站的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

 备案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以下地址寄送: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730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经海关总署核准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根据海关总署的通知,及时缴纳备案费。备案费为人民币800元/件。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海关总署应当在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通知申请人是否予以备案。对核准备案的,海关总署将核发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

 

知识产权备案的有效期是怎样规定的?

 

知识产权备案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承担什么义务和法律责任?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直接向仓储商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的,从担保中 扣除。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根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海关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时,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应当予以配合。

根据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海关接受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和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因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提供确切情况而未能发现侵权货物、未能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或者采取保护措施不力的,由知识产权权利人自行承担责任。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海关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关进出口人的权利和法律责任

 

根据《海关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根据海关的要求,如实申报有关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收发货人认为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当在收到海关扣留凭单之日起7日内向海关提出书面异议。提出书面异议的,可以在向海关提交相当于进口货物到岸价格或者出口货物离岸价格2倍的担保金后,可以要求海关放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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