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登录 | 使用帮助  
i 当前位置: 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公告 2009年第7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9-07

    根据海关总署规定及《西安海关保证金、风险担保金、抵押金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西关财发〔2005〕261号)的要求,我关现对超期保证金进行清理,请下列企业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西安海关监管通关处办理海关监管车保证金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清退手续,我关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陕西公司,陕ADN916号海关监管车,注册保证金1万元。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 邮编:710075 电话:029-8319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