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海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西安海关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需要获得西安海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首先阅读本《指南》再进行相关查询。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西安海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西安海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隶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法规公告文件
主要包括: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公告;海关总署相关法规、公告;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西安海关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西安海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业务统计信息等。
(6)其他
主要包括:西安海关公务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以及本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西安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xian.customs.gov.cn);
(2)公告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设施;
(3)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
(4)业务咨询服务热线;
(5)新闻发布会;
(6)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三)公开时限
西安海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西安海关除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其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一) 申请受理:西安海关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西安西安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
联系电话:029--83196022
传真号码:029--88336020
通信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
邮政编码:710075
电子邮箱:ysqxa@customs.gov.cn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西安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 xian.customs.gov.cn)下载《西安海关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填写好后,向西安海关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下载《西安海关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西安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 xian.customs.gov.cn)下截《西安海关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填写好后,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下载《西安海关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3)互联网申请。通过中国西安海关门户网(http:// xian.customs.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下载《西安海关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三) 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申请要件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补充相关信息后重新提出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3)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主动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关于依申请提供海关信息收取费用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