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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海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西安海关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需要获得西安海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首先阅读本《指南》再进行相关查询。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西安海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西安海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隶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法规公告文件

主要包括: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公告;海关总署相关法规、公告;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西安海关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西安海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业务统计信息等。

6)其他

主要包括:西安海关公务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以及本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西安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xian.customs.gov.cn

  (2)公告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设施;

  (3)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

  (4)业务咨询服务热线;

  (5)新闻发布会;

  (6)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三)公开时限

西安海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西安海关除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其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 申请受理:西安海关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西安西安海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

联系电话:029--83196022

传真号码:029--88336020

通信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

邮政编码:710075

电子邮箱:ysqxa@customs.gov.cn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西安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 xian.customs.gov.cn)下载《西安海关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填写好后,向西安海关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下载《西安海关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西安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 xian.customs.gov.cn)下截《西安海关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填写好后,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下载《西安海关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3)互联网申请。通过中国西安海关门户网(http:// xian.customs.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下载《西安海关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 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申请要件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补充相关信息后重新提出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3)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主动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关于依申请提供海关信息收取费用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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