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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关2017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2 08:46 文章来源:西安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紧密围绕西安海关关区工作会议确定的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和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海关政府信息对社会的服务职能,提升西安海关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及投诉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邮政编码:710075,电话:88336022,电子邮箱:ysqxa@customs.gov.cn。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一)工作机构。

按照总署要求,设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成立以关党组书记、关长为组长,分管关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安海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以办公室分管政务公开相关负责人为主任,秘书科、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综合科室(或承担相应职能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小组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秘书科承办。

(二)工作特色。

一是12360热线与95198热线的全面整合。通过对话务人员、解答问题和金关二期设备等服务资源的全面整合,自2017年2月起,我关12360热线与中国电子口岸95198热线以统一的“12360”号码对外服务,成为“单一窗口受理、后台协调协作、统一对外回复”的综合性海关热线服务平台。整合后的热线话务量大幅增加,对比去年同期增幅达540%。6月份的话务量首次突破2000,日接听话务突破100,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话务接听工作。

二是开展热线“关区行”活动,扩大12360宣传影响。自3月开始,分赴渭南、汉中、宝鸡、榆林开展海关业务和政策法规宣传,分发热线制作的海关邮检、旅检业务宣传资料和政策问答3000余份,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企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三是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关区学习党的十九大新闻宣传,利用署省多种媒体渠道展示我关学习成果。顺利举办建关以来首次总署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此次访谈访问量超19.3万次,访谈期间收到并回复网友提问91个,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先后完成扶贫帮困、关区工作会议、通程航班正式运行、海关支持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与青岛海关签署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供应链协议、关检联合支持陕西自贸区建设监管服务新闻发布会等集中和大项宣传任务,今年以来我关在各类媒体(不含网络转载)刊播稿件70余篇次。

四是充分运用网络平台,拓宽热线服务受众面。充分发挥公众微信平台的宣传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政策、法规、海关业务、重点工作、疑难问题的宣传导向效果。

二、主动公开海关信息情况

2017年,共主动公开海关信息1124余条,涉及业务咨询和操作规范、机构人员、综合统计资料、政府集中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海关职业纪律等信息,举办关长接待日12期,办理网上关长信箱、信访信箱13份,参加、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在线访谈1次等。

12360服务热线共人工受理解决进出口企业及社会各界提出的各类型问题20237条,微信公众号办理620条;热线接通率、满意率、直接答复率保持在99%以上;12360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政策宣讲信息38期。

三、依申请公开海关信息情况

全年共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6件;其中,当面申请10件,传真申请3件,网络申请3件,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事,未发生因海关政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四、海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根据规定,西安海关对依申请提供的海关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17年,西安海关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事。

五、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结合西安关区实际,各项海关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开展,关区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统一,在公开成效方面得到提升,但在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方面有待规范等方面存在发展不均衡等现象。2018年,我关将按照总署统一部署改版建设好新门户网站,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平台做好信息推送,加强交流互动,提升西安关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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