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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关本级机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20:48 文章来源:西安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西安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海关总署办公厅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形式,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西安海关以门户网站(xian.customs.gov.cn)和西安海关12360热线为主抓手,辅以各业务现场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同时按照海关机构改革情况,对西安海关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调整更新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并及时对外公布,明确各行政审批受理场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方便企业和个人办理海关业务。

全年西安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78条,其中公告24件。西安海关12360热线全年接听咨询电话22563件,同比增长7.75%,组织送政策进业务现场、社区等进行12360宣讲6次,编发微信公众号政策解读102期次。

本年西安海关收到2起信息公开申请,均已作答。行政复议2起,复议结果保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4 24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2 3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134
行政强制 1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2040.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
直接起诉
复议后
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西安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完善,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有待加深,因为业务发展水平不同,各部门和隶属单位对政府信息的认知水平还不一致。

2020年,西安海关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及内容,努力扩宽公开渠道,使便民利民程度不断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文数据涵盖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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