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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6 16:22 文章来源:西安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西安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海关总署工作安排,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紧扣重点领域深化海关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财政信息、常态化疫情防控、办事指南、涉企保证金目录等热点信息,以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和公众。紧扣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做好公开,建立“统筹推进口岸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专栏,公开总署公告、西安海关公告、咨询热线等信息,增强海关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紧贴实际加强指导,制定关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标准、督促抓好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针对隶属海关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实践中共性多发问题,组织深入学习《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和《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细化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程序,提高法治化、规划化水平。修订完善《西安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更新各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方式,确保接收渠道规范准确。

(三)政府信息管理。升级上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不断提高动态更新频率、增加信息数量,优化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维护上网的工作流程,实现主动公开的海关公文“一站通查”。健全专栏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务公开促进政务服务,对当前政务服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门户网站、12360热线、政务新媒体和现场电子屏等政务公开平台协调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信息同源,共同发挥作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12360服务热线社会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全年围绕海关重大业务改革采编新政解读微信370期,答复微信公众号及网站业务咨询留言1134条,接听话务18842件,当场作答率99%。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作为列入年度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程序,提升考核质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实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重点加强热线话务质量监测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通报,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4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3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5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
直接起诉
复议后
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门户网站栏目及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用户体验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深入学习总署政务公开审查工作规程,建立《西安海关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西安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试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二是健全专栏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设“海关法规”“政策解读”“应急预案”等子栏目,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开展主动公开目录系统更新工作,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不断提高动态更新频率、增加信息数量,优化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维护上网的工作流程。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部分公开渠道的服务效能发挥得不够充分,信息发布和查询功能有待持续完善。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提升, 海关工作透明度、公众参与度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西安海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西安海关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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