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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6:43 文章来源:西安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西安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2021年西安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和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公开形式,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西安海关通过各类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758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海关信息388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共370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统计信息、拍卖信息、人事信息、办事指南等。按时发布机关本级及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升级上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各类文件8件,便利公众获取海关信息。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对外公开隶属海关2021年预算信息。协助开展执法统计年报工作,支持隶属海关主动公开执法统计年报。

(二)规范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深入学习《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和《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强化岗位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充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引导隶属海关依法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升答复文书和办理全过程存档规范化水平。2021年,西安海关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上年度结转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详细情况见表格。

(三)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务公开促进政务服务,对当前政务服务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门户网站、12360热线、政务新媒体和现场电子屏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12360服务热线社会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全年围绕海关重大业务改革采编新政解读微信370期,答复微信公众号及网站业务咨询留言1134条,接听话务18842件,当场作答率99%,通话率98.45%,积极发挥好12360热线在搭建海关与社会交流沟通桥梁作用,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热线”改革要求和总署工作部署,8月6日挂牌成立陕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海关分中心。

(四)持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制定印发《2021年西安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条拟定措施并抓好落实。健全专栏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重点加强热线话务质量监测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通报,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4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3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5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
直接起诉
复议后
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本级机关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门户网站栏目及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用户体验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深入学习总署政务公开审查工作规程,建立《西安海关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西安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试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二是健全专栏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设“海关法规”“政策解读”“应急预案”等子栏目,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开展主动公开目录系统更新工作,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不断提高动态更新频率、增加信息数量,优化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维护上网的工作流程。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部分公开渠道的服务效能发挥得不够充分,信息发布和查询功能有待持续完善。二是政策解读手段、效果有待提升,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须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西安海关

2022年1月20日

西安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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