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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6:49 文章来源:西安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安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2022年西安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和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公开形式,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西安海关通过各类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919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海关信息621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共298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统计信息、拍卖信息、人事信息、办事指南等。推动事业单位财政信息公开,首次对外公开西安海关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增设“检验检疫行政处罚”子栏目,加强同缉私办案部门沟通配合,督促缉私办案部门办结案件后及时公开处罚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前审查工作机制,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信息进行脱敏处理,杜绝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泄露。

(二)规范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强化岗位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充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提升答复文书和办理全过程存档规范化水平。2022年,西安海关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配合法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妥善处理企业有关诉求,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合法性。

(三)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依据自身实际和相对人需求,持续梳理、补充、细化、明确各项公开要素,优化渠道和载体的配置,更新《西安海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指导各职能部门编制办事指南信息,并保持动态更新。加强门户网站、12360热线、政务新媒体和现场电子屏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12360服务热线社会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全年围绕海关重大业务改革采编新政解读微信298期,答复微信公众号及网站业务咨询留言842条,接听话务16330件,当场作答率99%,通话率98.7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
直接起诉
复议后
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本级机关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部分公开渠道的服务效能发挥得不够充分,信息发布和查询功能有待持续完善。二是政策解读手段、效果有待提升,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须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提高网站业务咨询工作的重视程度,安排专人定期查看咨询留言,避免遗漏、延误。同时,加强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首办负责制,第一时间电话沟通;充分发挥12360专家库作用,针对热点问题明确统一规范口径;实行双人审校,重点审核表述、格式、文字内容,避免低级错误。二是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新设“政策解读”子栏目,倡导各职能部门通过12360热线话务、企业咨询、网站留言等,及时捕捉本地企业当前的关注问题开展相应政策解读。受限于关区业务实际情况,目前解读专栏多以转载内容为主,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自主解读数量和质量。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公开过程环节不完整,存在“决策”“结果”信息公开多,“执行”“管理”信息公开少的情况;二是公开时间混乱、不及时,行政检查等事项公开内容存在更新时间和频次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西安海关

2023年1月20日

西安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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