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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5:10 文章来源:西安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商洛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海关总署、西安海关工作要求,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完善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商洛海关党委以“提质增效、规范透明”为导向,系统部署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组织办公室人员深入学习最新政务公开指南与工作规程,明确各环节时限与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邮箱管理与咨询电话接听,严格执行工作日定时查收、及时响应制度。开展常态化提醒,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工作稳定开展。

(二)深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

围绕“全面准确、权责清晰”原则,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动态梳理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前审核流程与机制。2025年,发布“项目比选”类信息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3条。

(三)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与管理。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办理程序,依托西安海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明晰商洛海关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途径、方式及所需材料,保障公众申请渠道畅通、流程清晰。2025年度,未收到企业或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结转办理事项;通过政务公开邮箱及时回应咨询1条,均按规定时限完成反馈。

(四)拓展公开平台与互动渠道。

持续加强线下政务公开阵地建设,在关区办公楼大厅设置动态更新的“政务公开栏”。积极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及多种形式的关企座谈活动,关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研,主动收集并响应企业诉求,推动政务公开与企情民意深度融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
直接起诉
复议后
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4年年报提到的“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指定专人负责更新政务公开栏,建立“信息源-审核-发布”全流程责任清单,确保每类信息都有对应科室和专人负责跟踪对接、提供与更新。

(二)目前存在问题。

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性认识需进一步提高,要加强对于公开邮箱邮件内容甄别,谨防“钓鱼”邮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商洛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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